一、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之規定,菜丁網作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為切實加強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入駐商戶”)的審查登記工作,建立并執行以下制度:
一、對要求入駐菜丁網的商戶,嚴格審查其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純經營類入駐商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具備合法主體資格的,不準予入駐經營。入駐商戶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入駐商戶應當按照許可的類別范圍或經營項目從事食品經營。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除外。
二、主體合法、經雙方協商取得入駐資格的,必須與菜丁網簽訂入駐協議書,并提供真實合法的產品銷售授權、商標注冊證及商標使用授權書、合作產品的質量檢測報告,明確雙方的食品安全責任、義務;不簽訂協議書的,不得入駐經營。
三、入駐商戶應自覺建立和執行索證索票、質量查驗等食品安全制度,銷售的食品應來源合法、質量合格;經營設備應符合食品存儲要求,經營環境應符合食品衛生條件和環境衛生要求,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責任、義務。
四、菜丁網應建立入駐商戶檔案,入駐商戶有義務提供食品的相關信息。
五、菜丁網建立經營管理制度,落實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職責。入駐商戶必須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者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平臺上架的食品及信息進行定期檢查。
六、菜丁網定期對入駐商戶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暫?;蛉∠淙腭v經營資格;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轄區工商行政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
七、菜丁網主動接受相關管理機關的監督,自覺承擔、認真履行其他各項食品安全義務。
八、菜丁網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制度,不得違反。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為規范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入駐菜丁網的商戶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網店醒目位置放入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入駐菜丁網的商戶應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菜丁網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騎手健康管理、索證索票、保溫箱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制度
為了提升買家的購物體驗,維持市場正常運營秩序,菜丁網按照規定的情形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經營行為進行規范。
一、菜丁網商家違規處罰措施包括:
1.警告:指平臺通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對用戶的不當行為進行提醒和告誡;
2.下架:指將賣家在售商品/服務的狀態轉移至待售中的商品;
3.限制參加營銷活動:指限制賣家參加平臺官方發起的營銷活動;
4.門店置休:指在一段的時間段內對門店進行置休處理,不能營業;
5.門店下線:指刪除商家的店鋪,下架店鋪內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發布商品,并禁止創建店鋪。
二、商家若發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擾亂平臺運營秩序等行為,平臺將依照其行為的危險程度采取賬戶強制措施、門店置休等保障交易安全的臨時性管理措施;情形嚴重的,平臺有權依照相關規則采取違規處理,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
三、菜丁網商家若違反關于商品或信息發布的規定,將對其違規商品或信息給予下架或刪除處理。
四、新聞媒體曝光或國家質監部門通報的質量不合格的品牌、品類或批次的商品及信息,菜丁網將對賣家在售的相關商品及信息進行臨時性下架或刪除處理。
五、商家參與菜丁網活動及活動展示時,應符合相關活動規則。
六、如果菜丁網商家店鋪被關閉,將按照合同約定及規則辦理店鋪關閉手續,并按約定情形辦理終止服務事宜。
七、賣家未按要求進行經營主體信息公示的(要求在店鋪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由平臺運營部門督促經營者公示,超過7日未公示的,停止經營者后臺服務,超過15日未公示的,強制下架該經營者店鋪內所有商品、凍結賬戶。
八、賣家超范圍經營、提供虛假信息的,由菜丁網運營部門及時制止,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下架該經營者店鋪內所有商品、凍結賬戶;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構成犯罪的,向所在地食藥監部門報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賣家銷售產品出現質量不合格、影響食品安全或接到客戶投訴的,由菜丁網運營部門按《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相關規定處理。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構成犯罪的,向所在地食藥監部門報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制度
為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菜丁網發現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嚴重違法行為之一的,將停止向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一、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偵查或者提起公訴的;
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食品安全相關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
三、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拘留或者給予其他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作出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停業等處罰的。
五、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一、設立菜丁網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中心
負責人:蔡鎮衡
成員:崔健 梁立崢
二、及時向商家傳達網絡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三、及時接收顧客關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訴,并跟進處理
四、對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依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進行實施
五、對發生嚴重違法行為的商家將停止平臺服務
六、菜丁網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4000-175-333